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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在市人民检察院设立青年工作委员会试点
【字体: 2007-8-18 15:28:54  作者: 来源: 团揭阳市委
 

   为壮大党的后备队伍,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延伸青年工作手臂,创新青年工作机制,实现青年工作新发展,根据团省委和市委办有关文件精神,团揭阳市委、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市人民检察院设立青年工作委员会,作为市直及中央、省驻揭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适应形势发展的青年工作机制的试点。6月7日下午召开揭阳市人民检察院青年工作委员会(试点)成立大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卫、市人民检察院和团市委领导、团市直工委委员、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干部职工出席参加了会议。
    去年市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揭委办发[2006]43号),明确在市、县直属机关、事业单位设立“青年工作委员会”,这是青年工作机构的重要设想与尝试,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青年工作的一项突破之举,是新时期“党建带团建”工作的一项创新之举,是服务大局、服务青年、服务社会的一项实效之举。团市委经深入调研,选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公路局作为首批试点。
    市人民检察院青年工作委员会(试点)以市人民检察院团总支为核心,以40周岁以下青年为工作对象,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的领导下,在揭阳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青年工作委员会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指导下,团结带领本单位青年,紧扣中心、服务大局,通过开展参政议政、联络联谊、学习交流等活动,及时了解青年动态,有的放矢地进行思想教育,引导和促进青年进行岗位学习、岗位成才、岗位建功,发现和培养后备干部,充分发挥团组织协助党政管理青年事务的职能,不断加强党对青年工作的领导。其成立,对于进一步加强对青年工作的领导,创新组织设置,整合资源,拓展工作覆盖面,丰富共青团工作的内涵,扩大共青团工作的外延,充分调动青年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将发挥积极作用。
    市人民检察院和团市委主要领导分别在大会上发言,对试点工作提出殷切期望和明确要求。要求试点单位要按照工作部署,创新工作举措,紧随形势抓教育,紧跟步伐抓行动,紧扣中心抓工作,紧密配合抓队伍,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要求试点单位的青年干部和团员青年要在党组织领导下,坚持“打开新路子、总结新经验、创出新模式、跨越新起点”,确立创新的勇气和魄力,敢想、敢闯、敢为人先,敢于正视困难,乐于大胆探索,善于突破陈规,在坚持已经积累的好思路、好工作、好做法的同时,不拘一格、勇于创新,用真心、出真力、使实劲,为创设新的阵地、建立好的平台,为全面推广青年工作委员会制度提供形式多样的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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