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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开展“青年移动书屋”项目的通知
【字体: 2008-4-23 11:05:49  作者: 来源:
 

关于联合开展“青年移动书屋”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移动分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满足我市农村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农村信息化进程,服务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共青新村”建设,共青团揭阳市委员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决定联合开展 “青年移动书屋”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揭阳市委员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承办单位:各县(市、区)团委、移动分公司

二、项目主要内容

1、依托农村现有文化设施,在我市部分行政村开展“青年移动书屋”项目,为书屋建设提供技术、物资、资金支持,并统一冠名为“青年移动书屋”。2008年度启动项目,并集中建设试点6个,2009年以后在全市逐步推广。

2、支持建设“青年移动书屋”,免费为书屋配置电脑、家具等基本设施及农村科技、文化、经济类书籍,完善书屋硬、软件建设,努力使书屋成为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的场所,满足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3、以“青年移动书屋”为阵地,定期组织到书屋所在村开展农村信息化服务、“三下乡”服务等志愿活动,解决当地群众实际困难,提高致富能力。

4、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针对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以信息进村入户带动农民致富为目标,把书屋打造成为集文化普及、信息传播、科技服务为主体的农村信息服务平台,使广大农民及时便捷地获取信息资源并将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信息在广大农村传播,实现科技与农民生产生活的有效对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5、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优势,选拔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学历较高、工作能力较强的村团支部书记或团员青年担任书屋管理员。采取集中培训、远程教育等方式,使管理员熟练书屋日常管理、电脑和网络使用,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基本技能,同时加强对管理员指导,明确工作职责,规范相关工作,努力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青年带头人。

三、推进步骤

1、选点阶段(2008年4月底前完成):通过前期调研、实地踏勘,经协商确定 “青年移动书屋”试点6个,分别为:榕城区仙桥街道西岐村、揭东县曲溪街道路蓖村、普宁市梅塘镇大东山村、惠来县岐石镇岐石村、惠来县葵潭镇新联村、揭西县灰寨镇南洋村。

2、启动阶段(2008年5月上旬):共青团揭阳市委员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联合举行启动授牌仪式,正式实施整体项目。

3、建设阶段(2008年5月中旬前完成):统一发放首批试点配备物资,每一书屋结合实际配置如下:电脑1台(含音响设备);电脑桌椅1套;书柜、书桌、书椅等必要家具;科技类、文化类、经济类书籍一批。各试点所在县(市、区)团委、移动分公司在共青团揭阳市委员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抓紧书屋建设进度,完成对试点进行前期建设工作。各有关县(市、区)团委、移动分公司于五月底前举行当地书屋挂牌仪式。

4、维护阶段(2008年6月至12月):建立健全书屋管理机制,加强书屋日常管理,逐步丰富书屋服务项目,确保书屋正常运作。

5、总结推进阶段(2008年12月):召开项目总结推进会,总结经验,进一步推进全市“青年移动书屋”项目的深入开展。

6、推广阶段(2009年1月以后):在首批试点的辐射带动下,进一步扩大书屋覆盖面,发挥“青年移动书屋”的项目品牌效应。

四、工作职责

(一)共青团揭阳市委员会:1、项目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管理办法的制定,统筹整体工作的实施; 2、下发项目指导性文件,协调各有关县(市、区)团委;3、宣传推广本项目;4、 负责整体项目实施的监督、跟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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