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团[2007]45号
关于设立榕城海关缉私分局青年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市直及中央、省驻揭机关企事业单位团组织,榕城海关缉私分局各科、室: 为壮大党的后备队伍,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延伸青年工作手臂,创新青年工作机制,实现青年工作新发展,根据团省委和市委办有关文件精神,经团市委、榕城海关缉私分局研究,决定设立榕城海关缉私分局青年工作委员会。 一、设立榕城海关缉私分局青年工作委员会的现实意义 由于共青团特定的年龄要求和机构改革后人员、编制的限制等因素,致使大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团组织在工作对象上出现了断层和脱节。针对这一突出问题,榕城海关缉私分局党支部十分重视团建工作,深入调研,大胆探索,经常给予指导帮助,支持各项主题团日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关心青年成才,关怀青年生活。并将工作对象延伸至40周岁以下青年,形成了“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格局,取得明显成效,榕城海关缉私分局团支部“共建和谐村”主题团日活动方案参加团省委“活力在基层”纪念建团85周年主题团日竞赛活动,获得初赛优秀方案奖,并先后荣获团市直工委、汕头海关缉私局多项荣誉。经团市委和榕城海关缉私分局研究,决定在榕城海关缉私分局设立青年工作委员会,为全面推广积累经验。 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对于进一步加强对青年工作的领导,创新组织设置,整合资源,拓展工作覆盖面,丰富共青团工作的内涵,扩大共青团工作的外延,充分调动青年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将发挥积极作用。 二、榕城海关缉私分局青年工作委员会的机构设置与工作要求 (一)工作职责 榕城海关缉私分局青年工作委员会在榕城海关缉私分局党支部的领导下,在揭阳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青年工作委员会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指导下,围绕中心工作,通过开展各种活动,提高青年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整合青年人力资源,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发挥好党的助手作用,指导机关团组织探索共青团在新形势下开展工作的规律。 (二)组织机构 榕城海关缉私分局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由5人组成,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任、副主任及其他委员人选由党支部研究决定,每届任期3年。 榕城海关缉私分局青年工作委员会主任由榕城海关缉私分局一名局领导兼任。 榕城海关缉私分局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除主任、副主任外、一般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且能任满一届。 榕城海关缉私分局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情况及任免须报揭阳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青年工作委员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机制 榕城海关缉私分局青年工作委员会以团支部为核心,以40周岁以下青年为工作对象。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委会,研究和部署阶段性青年工作;每年召开一次专题研讨会或青年工作会议,总结规划青年工作。青年工作委员会应定期或不定期向党组织汇报青年工作开展情况。榕城海关缉私分局根据青年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工作方案及相关经费预算情况,从人力、财力、时间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青年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加大对青年人才的选拔、培养、推荐力度,激发广大青年岗位实践、岗位成才、岗位奉献的主观能动性和内在积级性。 (四)工作要求 1、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两个原则。一是要把握“党建带团建”的原则。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是基层共青团工作在组织设置上的创新举措。党支部要加强对青年工作委员会的领导,把青年工作委员会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格局当中,通过强化党建工作,带动青年工作委员会的思想、组织、班子、队伍建设和工作发展,优化工作条件,提高青年工作委员会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要把握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组织设置、运行机制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强求千篇一律、一种模式。只要有利于工作开展,有利于团结带领青年发挥生力军作用,有利于增强共青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利于服务青年成长成才,都可以大胆创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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